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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编辑:编办      点击:

     根据《中共莲花县委、莲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莲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莲发[2010]5号),保留莲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
(二)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其部门,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门,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和县委公文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对县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县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八)组织调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和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有关方面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办理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事项;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或组织起草、审核论证、报送备案、清理汇编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调查、审核、执行工作;协调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核发、管理和监督使用行政执法证件;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规范、指导、监督,指导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方面的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办理县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专题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和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下属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办公室的业务指导;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十四)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政府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股室。
(一)行政办公室
负责办理文电收发、校核印刷、分发、呈(传)阅、公文交换、印鉴管理;负责文件与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密、保管;负责《江西政报》的分发工作;承办县政府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领导活动安排;负责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办公室的各项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办公用品等物资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负责办公室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和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办公室的卫生、安全工作;负责办公室的小车管理工作。
(二)调研室
负责承担县政府和办公室交办的调研活动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安排的调研课题;负责编发县政府办公室的调研刊物;负责全县政治、经济、社会情况的收集、整理;草拟修改政府工作报告和领导同志的讲话稿以及其他文字材料;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的收集、整理、选编、利用、反馈和上报;负责领导对信息批示的查办、催办工作;负责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方面的文电及办理过程中的协调、督促、检查;负责督查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县政府重要会议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法制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办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有关会议及活动的联络等工作。
(三)外事侨务办公室(副科级)
外事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2、协助处理发生在我县的涉外事件;负责组织接待来县访问、考察、讲学的重要外宾;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的涉外活动。
3、管理、指导全县与国外开展民间友好交流活动。
4、调查研究外事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外事工作情况。
5、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县访问的审核工作,配合省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管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负责办理来县访问外国人的邀请函电;负责对出访人员的外事纪律教育。
6、负责办理县级领导出访的有关手续和事宜。
7、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国人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工作。
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安全及我县对外开放单位的开辟、调整、指导工作;了解掌握外国人在我县的活动情况。
9、研究会签我县各级部门有关外事工作文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涉外违纪案件。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政策教育,掌握提供中央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表态口径,会审重要涉外报道稿件。
侨务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2、负责处理发生在我县的涉侨事件;负责组织接待来县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中的重点人物;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侨务活动。
3、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汇报侨务工作情况;负责与海外社团组织联络联谊工作。
4、负责办理县级领导涉侨交往事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回县定居的审核和安定工作;负责审核申办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捐赠,侨汇购(建)住宅及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的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性侨务政策教育,会审重要涉侨报道稿件;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检查、督促侨务纪律、法律、法规的执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涉侨违纪案件。
6、负责归侨的安置工作,牵头做好归侨、侨眷子女升学和华侨回国就学、工作等事宜;开展侨情调查,了解掌握本县侨务对象特别是重点人物的基本情况和变化情况。
7、处理有关华侨、归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及其眷属的来信来访工作,协助解决归侨、侨眷的实际困难;做好对老弱病残及困难户的救济工作。
四、人员编制
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1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
五、其他事项
(一)县信息管理中心为县政府办公室的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定编5名。
(二)县政府公文处理中心为县政府办公室的下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4名。
六、附则
本规定由莲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莲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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